法国:以高税收确保高福利
“共享社会财富”是法国税制一大理念。
以家庭为单位纳税
法国以家庭为纳税单位,具体征税对象的收入标准根据家庭人口数目进行计算,对收入的定义是除去可免税优惠部分之后的家庭净收入。法国对年收入不足4192欧元者免税,对年收入低于8242欧元者开征7.05%的个税,年收入越高,税率越高,如果年收入超过47131欧元,税率相应升至49.58%。
至于法国企业,不管员工收入多少,雇主均需交纳一定数额的社会福利税,其税率也采取高额累进制。法国以法定最低工资为基点向雇主征收4.29%的社会福利税,随着雇员工资的增加,税率逐步上调,当雇员工资超过最低工资的1.6倍时,雇主交纳的社会福利税将高达30.29%。对企业征收的高额社会福利税是法国政府执行全面的社会福利计划的重要财源。
最具有“削富济贫”特点的是社会团结财富税。法国从1982年开始征收“巨富税”。根据现行法国法律,如果纳税人财产净额超过76万欧元,即应交纳社会团结财富税,其税率从0.55%至1.8%不等。如果纳税人财产净额超过1581万欧元,该税种税率封顶至1.8%。社会团结财富税每年交纳一次,其纳税下限随居民收入增加而不断上调。2008年,这项税收44亿欧元,约占总税收的2%左右。
重新分配“均贫富”
通过高税收,法国政府将社会财富集中起来重新分配,缩小贫富差距。这主要体现在教育、医疗等社会福利制度方面,教育在每年法国政府预算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
在法国,不仅中小学阶段全程免费,大学生也可享受住房补贴、伙食补贴以及各种各样的助学金。法国实行以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家庭补贴保险为主的社保制度,全国所有就业人员都必须投保。在法国,大部分医院员工是国家公务员,其薪酬由国家财政拨款支付。享受医保者到医院就诊时一般只需交纳挂号费和少量诊费,主要医疗开销由医保系统从其医保账户中扣除。
法国还通过发放家庭补贴和各种减税政策减轻家庭税务负担,并向有孩子的贫困家庭发放补助,缓解其生活压力。政府每年还拿出大笔资金兴建廉租房等社会福利房,帮助生活困难的家庭解决住房问题。
日本:降个税促进消费投资
在日本,日本个税征收非常人性化,充分考虑到了国民纳税人的家庭负担。
起征点考虑家庭人数
日本的个税根据个人所得多少而定,扣除必要的成本以及各免税项目和税前扣除项目,剩下的按一定税率交个税。收入越高缴税越多。年收入330万日元以下者交10%;年收入330万至900万日元者交20%;年收入在900万至1800万日元者交30%;年收入在1800万日元以上者交37%。高收入者缴税多,既能缩小社会贫富差距,又能增加国家税收,可谓一举两得。
日本个税的起征点根据家庭成员的人数多少而不同。如果是一对夫妇加1个孩子的工资收入者,起征点为283.0万日元;如果是没孩子的丁克家庭工资收入者,起征点为220万日元。如果是独身的工资收入者,那么起征点为114.4万日元。
免税项目有20多个 从上世纪70年代到现在,日本个税税率结构逐渐简化、最高税率大大降低。上个世纪70年代,日本的个税实行19级超额累进税率,从10%起,分19档,最高税率为75%。到1999年,累进税率的档次减少到4档,依次为10%(330万日元以下)、20%(330万至900万日元)、30%(900万至1800万日元)、最高税率下降到37%(1800万日元以上),从而形成日本现行的个税税率结构。
日本个税的另一个重要特点是,免税项目和税前扣除项目繁多。目前主要的免税项目和税前扣除项目有:基本免税额、配偶免税额、配偶专项免税额、赡养人口免税额、赡养人口专项免税额(适用于16岁至22岁的赡养人口)、雇佣所得扣除,社会保险捐扣除、养老金扣除、退休所得扣除和老人扣除等等,总数多达20多项。
个税征收的人性化,起到了减轻广大国民特别是高收入者的负担,增加了国民的消费和投资能力,对经济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
(责任编辑:刘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