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潘从武吴亚东今年开始,新疆将正式启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为承办行,首批选取玛纳斯县和呼图壁县作为试点单位,其他地区待试点后逐步推广。这是记者近日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获悉的。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在原来实施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基础上推出的一项新的助学贷款政策。生源地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无需担保,仅要求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学生组成共同借款人,将学生与家庭“绑定”有助于降低还款风险,同时贴息和风险补偿金全部由国家或地方财政承担。
该负责人说,与国家助学贷款不同的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将申请手续由学校转到家庭所在地,只要是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都可以申请这项贷款。
与国家助学贷款一样,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大学生,也享受财政贴息的优惠政策。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
学生在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后,县资助中心将至少一学期与借款学生、学生家庭联系一次,了解借款人就读、就业及经济收入情况。对不讲诚信、不按时还贷或恶意拖欠贷款等明显违约行为,银行方面将可通过媒体在报纸和有关网站上公布违约学生名单、向违约学生就业单位通报违约情况,并载入人民银行个人诚信系统、全国生源地毕业生学历查询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