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与民生
本报记者 曹天健
一提到销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人们往往会想到违规经营的药店、无证行医的个体小诊所,对于拥有“×级”“×等”医院名头,甚至挂着“医德医风示范医院”、“诚信医院”等金色招牌的医疗机构,大多数人并不存疑。
然而,河北省石家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最近查处的两起使用、销售假劣药品案件,却将售假行为与“大医院”紧密联系起来。
今天,石家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法规处负责人告诉本报记者,近日,石家庄市第四医院(市妇产医院)和该市交通医院因使用及销售假劣药品分别被药监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而更让这两家违规医院“难堪”的是:两家医院的失信记录同时被记入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设的医药诚信网,向社会公开曝光。
三星级医疗机构使用假劣药
据介绍,在近日由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的药品质量监督抽验中,石家庄市第四医院使用的标示为“安国市神禾中药材饮片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批号为070131的“通草”和批号为071202的“半夏”,经河北省药品检验所检验,被判定为假药。石家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医院给予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五倍罚款的行政处罚。石家庄市交通医院使用的规格为每支含利福平10mg、批号为0706011、标示生产企业为“芜湖三益制药有限公司”的“滴眼用利福平”,经河北省药品检验所检验,被判按劣药查处。石家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该医院使用劣药“滴眼用利福平”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
据悉,上述两家医院的违法行为信息均已在“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药诚信网”中发布,并向社会公开。石家庄市第四医院院长、法定代表人张如珍,石家庄市交通医院院长、法定代表人王云,两家医院的药房主任和直接责任人等涉案关键人因未妥善履行职责导致违法行为发生的信息,也被分别记录在他们的个人终身诚信记录中,成为该市甚至河北省首批遭到医药诚信网曝光的医疗单位和个人。
记者从相关资料得知,两家医院中前者曾被评为“三星级文明窗口”、“医德医风示范医院”、“诚信医院”,而后者也曾获“三星级医院”称号。
一旦违法就要付出诚信成本
据了解,2008年11月11日,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启动了河北医药诚信公示系统。“医疗机构、医药企业一旦失信违法,其自身、法定代表人、质量负责人、责任业务员等涉案关键人的诚信记录中,污点将追随其终生。这个体系对失信企业而言,可以说是致命一击。”河北省食药监局副局长刘骁悍表示。
记者注意到,该市第四医院被抽检为劣药的“通草”和“半夏”的货值金额虽然并不高,罚款金额也不过百元,但它却付出了高昂的代价。用刘骁悍的话来说就是,“它的经济违法成本很低,可是其付出的诚信成本却是无法估量的”。
他坦言,建立医药诚信网的最终目的,就是通过向社会公开生产、经营假冒伪劣药品案件,促使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企业及其相关人员客观上不敢、主观上不愿从事违法药品的生产、经营和使用活动,督促其增强对药品质量的重视,从根本上堵住假劣药品流入合法市场的渠道,从而确保百姓用药安全。
据悉,该医药诚信系统运行两个多月以来,也得到了业内人士的好评。多位制药企业的负责人表示,把违法违规企业直接晒在阳光下,将使失信单位无法立足,有利于药品市场进入诚信时代。
本报石家庄1月22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