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22日讯记者杨傲多全国总工会今天公布了第二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评选表彰活动的结果。共有10人获得“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称号,他们分别是安徽省总工会法律工作部部长汪芳泉、湖南博鳌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彦、江苏省连云港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部长方美军、北京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执行主任时福茂、辽宁国宸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晓明、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监事会主席柳平、四川力发律师事务所主任徐兰芳、上海市黄浦区总工会阿林法律工作室主任林志祥、吉林省总工会法律顾问处处长刘立伟、山东舜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刘丕峰。
全国总工会法律工作部部长刘继臣介绍,2008年8月全国总工会与司法部、全国律协共同开展了第二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评选表彰活动。活动历时四个月,经过了组织推选、确定候选人、公示和公众投票、评议审定等四个阶段。
刘继臣指出,本次当选的律师都是从事职工维权工作三年以上,每年办理涉诉或非诉讼维权案件达到一定数量,承办的维权案件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在服务职工、扶弱助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做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工会公职律师、社会律师、公司律师。按照评选表彰活动方案的要求,下一步要对当选的“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按程序申报全国“五一”劳动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