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电总局对盛极一时的情感类节目和剧目连出重拳,先是向全国各地方台下发了一则“整改令”,禁止情感类节目低俗化倾向;而后对情感类电视剧的拍摄也加强了审批力度,在《关于2008年12月全国拍摄制作电视剧备案公示的通知》中,广电总局就指出,近期全国上报备案的情感类剧目出现了价值导向混乱、偏激,甚至错误的不良倾向,有些表现婚姻关系、家庭伦理、情感生活的剧目情节设置不可信、人物塑造边缘化,甚至刻意描写人物内心的仇恨、猜疑、报复、偏执等阴暗心理和情结,因此本月情感剧未获备案公示的较多。
作为地方卫视收视热点的情感类节目,在遭遇观众对其真实性的广泛质疑之后,又被主管部门下令整改,可以说是自取其祸。很多此类节目聘请编剧把情节编织得比韩剧还好看,甚至不惜用放大矛盾、降低格调等超常规手段,最终把自己逼入了死胡同。虽然不少节目制作方对于这种现象故作惊诧,一脸无辜,但节目停办的事实却足以说明,他们又一次编织了“善意的谎言”。
美国著名媒体文化研究者尼尔·波兹曼对电视深恶痛绝,他认为电视是一种“娱乐至死”的工具,它的文化取向是肤浅和流俗的,而收视率则是缩短电视节目生命周期的利益杠杆,越热的节目可能越短命,这已经逐渐成为验证各类型节目兴衰的一条法则。
其实,电视节目盛衰的背后有着必然的观众需求变化规律。在这样一个情感可以用来娱乐和消费的时代,任何内容的节目都是一种交换的商品,观众为它付出了收视费用和时间成本,而电视台则收获了巨额的广告收入。既然收看电视属于一种消费行为,它也就难以摆脱边际效用递减的消费特性,也就是说,随着收看时间的增加,新增的效用即获得的满足感在逐渐减小,就比如连续吃第三个苹果肯定没有吃第一个时感觉好。在观众的需求不断得到满足之后,如果电视节目没有求新求变提升质量,观众的感觉必然会由喜欢转为厌倦,节目也最终会被观众抛弃。
如果放在更宽广的传媒视野当中,情感访谈类电视节目和“绝对隐私”时代的报纸“口述实录”是一脉相承的。十年前的《纽约时报》曾评价情感类节目是“中国媒体第一次把目光聚焦到普通人”;哈佛大学的东方研究机构认为,从那些情感案例中可以看到中国社会开放程度的变化。这的确是国人的情感生态由闭塞走向开放的表现,也满足了人们宣泄和减压的心理需求,有其积极的一面。但这样的媒介行为从一开始就是与人们的窥私猎奇相伴相生的,仅仅是一面之词的“口述实录”很难对故事的真实性负责。
事实上,情感类节目在一定意义上讲也具有新闻节目的属性,然则有些编导虽富于超常的想象力,但对于故事的真实性却缺乏判断力,导致其违背生活的真实和逻辑,或过度渲染阴暗心理,或过分宣扬阳光情感,或一味残酷,或一味浪漫,林林总总,在此情势下,情感类节目的制作者们更须记住赫胥黎的担忧,别让节目“毁于我们所热爱的东西”,别毁于各类“真实的谎言”。
作者:海凝眉 (来源:中国文化报)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