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1月23日电 (记者杨霞)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力争春节前基本审结农民工劳动争议案件。并立即开展“欠薪清案特别行动”,争取在1月25日前,确保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春节前最大限度得到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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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介绍,2008年全省各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立案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是2007年全年的2.5倍,劳动争议处理形势十分严峻。立案受理案件中涉及农民工的劳动争议案件约占受理案件的60%,其中近半数为劳动报酬争议。珠三角部分县区仲裁机构虽周末、夜间均开庭,但案件亦已排期至2009年6月份以后。
为及时妥善处理好当前形势下农民工劳动争议案件,迅速清理积案,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省劳动保障厅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采取措施做好当前农民工劳动争议处理工作。
立即开展“欠薪清案特别行动”。要求各地级以上市劳动保障部门应统筹本地区劳动仲裁办案力量、统筹仲裁庭使用,调配相关工作人员集中处理积案,争取在2009年1月25日前,基本审结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全省当期结案率提高到90%。
涉及停产、倒闭企业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组成特别仲裁庭加快处理。及时告知农民工,对符合条件的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案件,可以申请先予执行;仲裁机构根据农民工的申请,对符合条件的案件,依法做出先予执行裁决,直接移送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追索劳动报酬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小额争议案件,尽早作出裁决,尽快送达。
另外,还要简化仲裁文书、推行案件处理简易程序,提高办案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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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廖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