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自称相似度超过80%,宁波警方称这样做不妥
1月21日晚上11时59分,宁波网友“黎明月亮”在论坛发布了题为《517路公交车上的小偷!凭记忆画出了两人的肖像!》的帖子,并附上了用电脑软件绘出的两个扒手模拟像,希望以此给乘客提个醒。
然而,网友绘制的画像相似度到底有多高?是否会侵犯他人肖像权,给长相相似者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网友自绘扒手头像
原来,当天“黎明月亮”和朋友一起坐517路公交车前往体育馆。当时车上乘客很多,司机开启广播,提醒乘客注意保管好随身财物。
“黎明月亮”发现,有两个男人从自己身边走过,一个身高1.7米左右,国字脸上有很多雀斑,另一个扮成女孩模样。
“黎明月亮”在帖子里叙述了这两个人的扒窃过程:“两人将一位阿姨包围起来。国字脸上有很多雀斑的男人开始动手,我狠狠瞪了他一眼,他把手收回去。后来,那个装成女孩的男人拿着个包挡在我面前……后来阿姨就发现钱包丢了,小偷还是得逞了。”
回家之后,“黎明月亮”立刻打开电脑,使用模拟成像软件绘出两个扒手的头像,并发布到网上,希望网民今后乘坐公交车看到这两人能引起注意。
网上发布引发争论
很快,“黎明月亮”的帖子获得网友关注,点击量节节攀升,随之而来的是各种讨论。
大部分网友对“黎明月亮”的做法表示支持。“楼主真好,肖像很逼真。”网友“daisyhong”回帖说:“这两个人我在15路上也看到过。”
因为图像的清晰和专业,还有不少网友调侃并猜测“黎明月亮”是不是警察。
也有一部分网友质疑:画像相似度到底有多高?非执法人员有没有权力发布这样的肖像?网友“需要买东西”说:“其中有一个和我有点像,我都不敢出门了!”
“画像凭借我的记忆绘成,相似度在80%以上。”前天,笔者通过QQ联系上了“黎明月亮”。小伙子今年24岁,慈溪人,现在宁波工作。
“回家后,我觉得很郁闷,很想提醒大家以后千万要注意这两个小偷,于是当天就画了出来。”他告诉记者,绘图软件叫“天网模拟成像”,因为有从事软件开发的经验,他花了不到两个小时。
警方:相似度只是个人看法
听说网友通过模拟成像软件绘制了扒手的图像后,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技术大队许大队长有点意外。在他看来,绘制图像并不是一个简单的技术活。
许大队长说,肖像画一般分为手画和计算机画两种,就算是计算机画,也不是单纯依靠软件,“没有一定的专业水平和绘画功底,根本无法准确描绘出人物细微的特征。”而这些细微特征,往往是公安部门破案的关键。
对于“相似度在80%以上”的说法,许大队长持保留态度,“这种相似度只是网友个人的看法,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衡量标准。”
“最好还是通过适当的场合和途径,交由公安部门来绘制图像并发布。”许大队长认为,网友的做法不太恰当。
律师:容易侵犯他人名誉权
京衡律师集团宁波事务所的陶旭峰律师认为,网友通过网络发布所谓的扒手图像欠妥,“除了执法部门,普通人不能轻易认定对方是扒手。”
陶律师表示,和“人肉搜索”类似,网友通过网络发布的这类信息涉及对方个人资料和隐私,“从某种程度上说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
另一个存在的隐忧是,图像毕竟不是专业人士经过公安部门允许绘制和发布的,不排除在相似度上存在偏差,“万一有人跟头像长得非常相似而被误认为是扒手,可能给对方的日常生活、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东南商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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