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呼和浩特1月23日专电 (记者 王宇天) 针对每年春节期间因烟花爆竹燃放不当或产品质量等问题,造成不少人被炸伤及发生火灾事故,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消防部门特意提醒人们在燃放烟花爆竹时,应遵守“三大纪律”和“八项注意”。
“三大纪律”:一是要选择合法的销售渠道购买烟花爆竹。二是不要购买危险性大的烟花爆竹。三是不要在禁放区和禁止燃放的时间燃放烟花爆竹。
“八项注意”是:一、购买时要注意查看烟花爆竹产品的生产标识,通过观察、询问等办法确定产品质量。二、不要自己制作烟花,不要在制作好的烟花里面添加任何配料,不要在大风天燃放。三、不要一次性燃放过多的烟花爆竹。四、要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燃放,不要手持烟花爆竹燃放。五、不要在人员集中的场所及其附近100米范围内燃放。六、孩子燃放烟花爆竹时,一定要有大人在旁边引导和保护。七、燃放中万一出现异常情况,不要马上靠近烟花爆竹。八、一旦出现伤人事件,要保存好烟花爆竹的残品,作为事后维权和调查处理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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