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设委员会23日表示,《关于促进北京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于2008年11月出台后,北京市住房市场成交量逐月回升,房地产市场呈现出止跌企稳的态势。
据了解,2008年11月22日,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税局、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中国人民银行北京营业管理部、北京银监局、北京住房公积金中心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北京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
意见中强调,北京市将以解决居民各类基本的住房需求为核心,在加大住房保障力度,落实和完善促进合理住房消费的财税、信贷政策,调整和优化住房供应结构,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等方面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住房供需双向调节,建立和完善分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统筹解决好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和市民基本的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据北京市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意见出台后,2008年11月,北京市商品住宅(不含政策性住房)累计成交5431套,环比增长58%;去年12月成交5489套,与11月持平。今年1月上半月成交3187套,环比12月同期增长19.8%。二手住房去年11月成交4813套,比去年10月增加4.6%;去年12月成交6392套,环比增加32.7%。今年1月以来成交5212套,环比12月同期增加71.8%。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税局等部门在1月22日又联合印发了《贯彻国办发〔2008〕131号文件精神促进北京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新的《实施意见》包括加大普通商品住房和政策性住房建设力度,进一步鼓励支持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消费,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内容。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王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