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晚报讯 (记者 薛雯通讯员王艳文)在租来的房子里,把50余吨工业用盐,分装成“食用盐”销售。近日,公安雁塔分局破获了一起非法制造假盐案,犯罪嫌疑人孙某、刘某被雁塔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2008年下半年,30岁的安徽籍女子孙某和33岁的同乡刘某(在逃),在西安鱼化街办杜城村租用的房子里,将工业用盐分装成假冒的“冰凌”牌“食用碘盐”24吨,然后由刘某联系同伙运送到市场上销售。
2008年12月23日,西安市盐务局稽查队在两犯罪嫌疑人所租房间内,当场查获了未分装的工业用盐22.9吨、已分装好的假“冰凌”牌食品用碘盐4吨及加工设备和大量“冰凌”牌包装袋等,嫌疑人孙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2009年1月11日,公安雁塔分局将犯罪嫌疑人孙某、刘某移送至雁塔区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近日,两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批准逮捕,公安机关正在对在逃的刘某实施网上追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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