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江芸涵)记者22日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经教育部批准,2009年有资格进行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的高校由去年的68所增至今年的76所。省教育考试院近日专门就我省今年高校自主招生有关政策的补充、调整等做出了工作部署。
我省今年确定,将单独设置“自主选拔录取学校志愿表”,入选考生只能选填一所试点高校志愿。经教育部“阳光高考”网络信息平台公示的自主招生入选考生,于4月20日前填报自主选拔录取学校志愿。5月10日前,省教育考试院将所汇总的全省入选考生的志愿情况分送各试点高校。录取时,省教育考试院将把已通过试点高校先期考核和公示、统考成绩符合该校要求、且填报了该校自主选拔录取志愿的考生电子档案,投档给相应高校,由学校进行审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