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1月25日讯 从2月份开始,海南农民买手机、冰箱(冰柜)、洗衣机、彩电等4类家电产品,政府将给予销售价格13%的补贴。昨天,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商务厅、财政厅共同制定的《海南省家电下乡工作实施方案》。
财政补贴的家电下乡产品为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4大类,最高限价分别为2000元、2500元、1000元、2000元。凡持有我省农村户口的农民,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备案销售网点购买上述补贴类家电下乡产品后,凭有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乡镇财政所申报办理财政补贴资金,由市县财政局审核确认后按有关规定支付,补贴标准为销售价格的13%。每家农户在规定的4类下乡家电产品中,只可各购买一件。
省商务厅有关负责人说,家电下乡是扩大内需的一项重要举措。为方便农民购买家电,各市、县销售网点的设立要满足全省各乡镇村农民就近购买的需要,各市、县乡镇一级的销售网点履盖率要达到100%。
本次家电下乡活动,从2009年2月份开始实施,为期4年。(周月光) (来源:海南日报)
(责任编辑:黄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