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行公布了新的《中国工商银行牡丹信用卡章程》,新章程取消了业内通行的部分还款逾期全额计息的规定,将之修改为“持卡人可按照对账单标明的最低还款额还款。按照最低还款额规定还款的,发卡机构只对未清偿部分计收从银行记账日起至还款日止的透支利息”。
此前,银行业通行的是全额罚息制度,即只要有1分钱未还,就要对消费款项全部从消费发生日起收取每日万分之五的利息。市场曾多次出现由于客户一时疏忽,少还了银行几毛钱,结果罚息上千元,引起客户极度不满的纠纷。有银行业内人士表示,国内最大银行工行对原有成规撕开一道缺口后,其他银行迫于争抢客户的压力,势必跟进。
信用卡这玩意儿很多人都用过,确实能给人们生活带来很多便利,但由此引出的麻烦同样不少。如客户透支消费后,因为种种原因只部分还款,即便只欠银行一分钱,那对不起,银行要加收利息,而且是按照全部透支金额来计算的。
对此,银行方面想必是振振有词,如此收取利息一来是客户未及时全部还款,给自己造成了损失,因此要通过这种方式加以弥补;二来客户没全部还款属于信用不良行为,必须给点“颜色”看,让其好好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下次别再这么干。
可细细想来,大多数客户未能全部还款并非有意为之,存心“赖账”,而是有些客观原因,如疏忽大意,忘记了;时间紧张,没来得及还或记错了应还款的金额等。从服务角度来说,银行方面应充分体恤客户的难处,岂可不分青红皂白、一棒子打死?
展开来说,现在很多职能部门和窗口单位都还有种种“霸王条款”,如“出门概不负责”、“本店拥有最终解释权”、滞纳金高得离谱等等,备受诟病,人们却又无可奈何。
归根结底,还是因为这些部门和单位并没有真正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意识,主要考虑的就是自己如何方便或能得到最大化的利益,这是十足的霸王作风和心态,有了此等作风自然会定下诸多“霸王条款”,最后就是“严于律人,宽于待己”,自然让人心寒了。
新年已经到了,希望各个职能部门和窗口单位能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好好清理一下不合时宜的各种规章制度,有关方面也要加大监管力度,让更多的霸王条款能“寿终正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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