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了解到,目前,我国在养老服务机构上,民办养老机构所占的比例有所上升。
据了解,2000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意见的通知》,2005年,民政部下发了《关于支持社会力量兴办社会福利机构的意见》,在规划、建设、税费减免、医疗、用地、用水、用电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优惠扶持政策,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个人等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养老机构。
同时,部分地区发挥政府资金的示范带动作用,采取民办公助的办法,激发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机构的内在活力。
长春市朝阳区等采取床位补贴的方式,石家庄市长安区采取人数补贴的方式,天津市和平区等采取一次性建设补贴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民办养老机构进行资助。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已经成为推动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记者李菲)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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