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宁1月27日电(记者王志伟)记者1月27日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了解到,卫生厅于1月26日通报广西确诊一例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后,立即启动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I级应急响应,成立了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技术指导专家组,采取相应防控措施。
在II级应急响应期间,玉林市卫生局要切实做好进一步的疫情报告、流行病学调查、患者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终末消毒等工作,采取强有力的防控措施,及时、有效控制疫情,避免疫情进一步扩散和蔓延。其他有关市卫生局要高度警惕,做好可疑病例的及时诊断、报告,对疑似病例要全力救治,并按有关规定组织终末消毒、开展相关流调、病人密切接触者的医学观察等相关工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强化各级医疗机构发热门诊的管理。广西各级医疗机构将完善体温检测站、预检分诊点及发热门诊的建设并保障常态运转。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必须设立发热门诊;一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应设立预检分诊点;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必须加强就诊病人的体温检测,对体温38度以上或可疑的病人要立即转送上级医院就诊,要严格按照发热病人预检分诊工作流程开展工作,对发热病人必须询问禽类接触史或与疾病流行有关的流行病学资料,并按有关规定做好个人防护,严格消毒隔离制度。
在II级应急响应期间,将保持疫情信息报告渠道畅通,实行疫情零报告制度。各医疗机构对有禽类接触史等可疑的发热病例,均应立即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经核实后,逐级上报。
广西还加强了卫生执法监督工作,要求卫生行政部门要指导好卫生监督机构加强对疾控机构、医疗机构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公共场所特别是活禽交易场所的卫生条件等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和查处违法行为,以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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