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1月29日电(记者高路)上海市日前启动实施“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三年行动计划”,力争用3年时间帮助3万人成功创业,并通过创业带动20万人就业。
2009年上海市政府第一份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上海将用2009年至2011年3年时间,力争实施创业教育和培训6万人,建立创业园区和孵化基地50个,帮助成功创业3万人,创业带动就业20万人。
为此,上海将重点鼓励和支持青年和大学生群体自主创业,同时,将积极扶持和发展创立在18个月以内的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创业组织。
根据文件,上海将加大小额贷款担保工作力度。将小额担保贷款扶持范围扩大到创业后3年以内的创业组织,担保金额最高为100万元,其中10万元以下的贷款项目可免予个人担保,并根据创业组织在贷款期间吸纳本市劳动力的情况,给予贷款贴息的扶持。
文件提出,将把衡量促进创业工作的四项主要指标,列入各区县年度工作考核的范围。
这四项指标分别为:创业资金的投入,创业扶持政策的落实,创业服务的质量和创业带动就业的效果。上海将通过这一工作考核制度,积极推动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在各区域内扎实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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