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新疆)阿勒泰地区检察工作会议上了解到,2008年,地区检察机关按照地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部署和要求,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34件42人,其中大案13件,县处级以上干部1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
与此同时,各级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坚持重大案件提前介入侦查、从快批捕起诉,共批捕起诉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嫌疑人379人,起诉637人;开展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办理群众来信来访106件次,批办案件84件,办结52件。
会上,地区检察分院检察长焦勒保德居马地力说,2008年,地区检察系统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始终坚持把维护地方稳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依法履行批捕、公诉职能,准确有力地打击各类犯罪;在维护地方稳定的同时,开展以案说法工作,进行预防警示教育,深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70余场,受教育5875人次,并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到地区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451人次;积极开展先进检察院创建活动,先后获得“全国文明接待室”、“全疆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
2009年,地区检察系统将继续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党的执政地位、国家安全和人民利益,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保障地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改进办案方式方法,维护司法公正;严肃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犯罪行为,确保检察工作全面健康有序开展。
会议对2008年度3个基层检察院、8个业务部门和18名检察干警进行了表彰。 (天山网-阿勒泰新闻网 陈伟阳) (来源:天山网)
(责任编辑:王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