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冬梅)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昨日揭牌正式成立。记者从成立仪式上获悉,此后,索赔超过万元的医疗纠纷应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向法院提起诉讼,医院无权自行解决。如果医院擅自私了超过万元的医疗纠纷,在医院等级评审中将被一票否决,降低等级。
据悉,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市司法局指导下,由具有临床医学、药学、法学等方面资质的人员组成,和卫生系统没有隶属关系。调解委员会对医疗纠纷调解后,医患双方不满意仍然可以通过诉讼法律程序解决。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作为第三方介入,通过保险理赔处置医疗纠纷的方式,更加有利于公平、公正地解决医疗纠纷。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参加医疗责任保险,二级以下公立医疗机构以及其他医疗机构可以自愿参保,参保单位在诊疗护理活动中因执业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将由保险公司负责,这不仅是对处理医疗纠纷与赔偿风险的一种社会分担机制,也是确保患者及时合理拿到赔偿金的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