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额诈骗案 首次免刑罚
诈骗他人40万 积极退赔被释放
本报讯 两名男子“设局”冒充国家人事部领导,谎称能帮助旅日留学生贺先生进入国家烟草专卖局工作,共骗取贺先生40万元和笔记本电脑一部。
受害人贺先生1997年到日本留学,2005年,想回国发展的贺先生经人介绍认识了刘某。2006年9月,刘某联系贺先生称,联系了一个人事部的领导,在刘某带领下在钓鱼台宾馆的一间办公室,见到了自称是人事部人才交流中心副主任的郭某。郭某称,他可以解决人事部指标问题,再托他的老战友解决国家烟草专卖局的接收问题。见完郭某之后,贺先生后来给了刘某40万元,刘某把其中的20万给了郭某,自己和中间人私分了剩下的20万元。直到2008年3月,贺先生工作的事情依然没解决,于是贺先生报警。
庭审过程中,郭某和刘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法院经审理认为,郭某和刘某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均特别巨大,二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鉴于郭某、刘某能够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积极退赔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据此判处郭某、刘某二人诈骗罪,免于刑事处罚。
“这充分表明宽严相济政策在今年又有新的突破!”针对此案,京城知名律师高传峰这样评价。高律师说,法律维护的是公众利益和社会整体利益,如本案,实际上受到伤害最大的是被害人,有的时候伤害后果是比较严重的,表面看,如果法院判处被告人刑期,对社会的整体秩序是好的。但是,由于在各种救济措施还没有跟上的情况下,如果被害人的伤害得不到任何补偿,其实是更大的不公道。所以,“宽严相济”司法政策就很好地维护了被害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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