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天然气限购措施将取消 燃气抄表户前俩月有优惠
□记者 梁新慧
今报郑州讯 郑州市天然气实施阶梯价后,气量限购措施随之取消。昨天,郑州燃气公司对调价“过渡期”的收费情况作了解释。
2月1日起,郑州市天然气正式实施阶梯气价,民用燃气由1.60元/m3提高到1.90元/m3,用气量超出50m3的部分,价格由1.60元/m3提高到2.20元/m3。
例如,如果此次抄表是在2月10日,也就是说此次抄表的用气时间为2008年12月10日至今年2月10日;虽然燃气公司从2月1日起就执行了新价格,不过,这期间的燃气费用,仍然按照老价格执行。
如果是在3月份抄表,燃气公司将根据其本周期内用气量除以用气天数,计算出日均用气量后,对其1月份气量仍按原价格执行,在此基础上再给予7天的原价格优惠,其余部分用气量按新阶梯气价执行。
这实际上是让用户多享受7天的1.60元/m3的价格优惠。例如,如果是在3月10日抄表(用气时间为1月10日至3月10日),燃气公司将计算出每天用气的平均值,1月份的21天按照老价格执行,在此基础上,再给予7天的优惠,总共28天;剩余的天数按照新价格执行。
针对民用IC卡表用户,按照每2个月为一购气周期。在一个周期内,购买气量在100m3及以内的部分,按1.90元/m3的气价执行,超出100m3以上的部分,按2.20元/m3的气价执行。如在本周期内购买量未超过100m3的部分,不累计到下一个周期。
去年冬季,燃气公司曾针对壁挂炉用户采取了限购50m3的举措,引起市民的强烈反响。后来,郑州市政府出台措施,将限购量扩大到350m3。如今,实施阶梯气价后,350m3的限购措施是否依旧执行?
昨天,郑州燃气公司做出回应称,实施阶梯气价后,多出的部分按照2.20元/m3收费,限购措施自动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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