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负责人表示
深化“案事人”三统管执行体制改革 本报北京2月2日讯记者袁定波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俞灵雨今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人民法院近年来在执行工作管理机制改革方面,建立和完善了高级人民法院执行机构统一管理、统一协调本辖区执行工作的管理体制,大胆探索“管案、管事、管人”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体现了工作管理、案件管理、人员管理从分散到统管的转变。
俞灵雨表示,执行体制、工作机制改革也面临着新的挑战。一是司法资源配置尚待进一步优化。二是执行积案逐年增多的势头有待遏制。三是少数执行法院和执行人员执行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四是法律制度有待进一步修正和完善。
俞灵雨说,要进一步深入推进执行改革。首先,执行改革在科学论证、周密设计和长远规划方面要适应新情况、新问题,需进行深入研究、论证。其次,执行机构改革还相对滞后,同级法院执行机构的设置和名称,以及执行局内设机构还要统一。最后,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的管理体制尚未全面建立和有效运转。
俞灵雨认为,要完善相关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机制,建立健全执行工作联动威慑机制,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人民法院主办、社会各界配合的执行工作格局。发挥公安机关以及基层政权组织工作人员协助执行的作用。尽快实现全国法院执行案件系统与有关部门、单位的信息系统的链接,建立信息通报、反馈和协作、配合机制。把执行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健全多渠道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推进执行和解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减少执行积案的发生。
“要进一步完善有关执行制度,研究执行工作和执行人员的特点,对执行人员的序列、任职条件、职级、待遇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要加强立案、审判和执行部门在办理案件中的协调配合。要进一步完善执行监督和执行救济制度,完善财产查找途径,强化执行措施体系。”俞灵雨最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