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月2日讯(记者郭伟)记者今天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2009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院校联考工作已全部结束,省招生委员会研究确定了音乐类专业联考合格线,声乐、器乐合格分数线均为100分,舞蹈合格分数线为80分。
根据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考生报考对声乐、器乐、舞蹈有要求的专业(以下简称音乐类专业)均须参加我省联考并合格。报考省外院校组织加试的音乐类专业的,联考和院校组织的加试均须合格。报考使用我省音乐联考成绩录取的音乐类专业考生,只需参加我省联考并合格。
省教育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注意,我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联合考试合格线,是对音乐类考生的最低要求,不是音乐类专业录取控制线,也不是院校提档分数线。另悉,考试成绩2月3日公布,考生可登录河北师范大学网站查询(网址:http://www.hebt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