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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套珐琅彩,清代有钱人家的陪嫁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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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天国的合挥 |
三联单离婚证像发货票
珠海中华婚庆婚俗文化展见证百年婚俗变迁
珠海圆明新园亮出今年主题曲———中华婚庆婚俗文化。上月20日,主题曲的第一乐章奏响,婚俗馆内以200多件实物及图片、文字资料展示了百年婚俗文化的发展史,展品均由著名婚书收藏家储敖生老先生提供。
太平天国为新人颁合挥
第一件展品是两张太平天国时的结婚证———合挥,那是迄今发现最古老的由政府颁发的结婚证书。一张是1851年,结婚人是翟合义和祝大妹;另一张是1864年,结婚人是李大明和柴大妹。
可惜,这两张合挥是展馆中唯一的复制品,原件在江苏一博物馆中保存。据说,这两张合挥是在一座破庙的砖缝中发现的。
清代结婚证上无名无姓
与之相对比的是一张清代的非官方结婚证,上面甚至没有当事人的姓名,只有两人的生辰八字。这是一张光绪十八年(1892年)的结婚证,除烫金外还上了一层丝,以利保存。
有一张大红纸不是结婚证,而是宣统年间的“卖妻契”。当事人因赌输而卖妻。欠债人、承受人和说合人都在上面签了名。
洪宪元年婚书注明彩礼
展厅中间是一“幅”洪宪元年(袁世凯)的结婚证,称为“幅”是因为它像字轴,很长。最大的结婚证是与婚书合在一起的,婚书如同男女双方家长的合同,注明多少彩礼,结婚时请多少乐队,什么仪仗,如何行礼,行礼处的装饰等。
民国时期也曾经“移风易俗”,上海有文化的新青年于1931年首创集体婚礼。储先生就收藏了一张集体婚礼的照片。
大部分的结婚证没有照片,一张民国二十九年宁波民间结婚证第一次出现了男女双方的照片,从结婚证上看,他们也是参加“集体婚礼”的。
边境区流行双语结婚证
最简单的结婚证是1944年老解放区人民政府颁发的。还有双语结婚证,那是中苏边境地区的结婚证。最精美的结婚证、订婚证都是民国时期的,许多参观者惊叹:“比我的结婚证漂亮多了。”有些结婚证还是中西合璧,既有带翅膀的天使,也有中国的双蝶、双飞燕、牡丹、凤凰。这些结婚证大多是老百姓自己发给自己的。
1951年10月18日,湖南浏阳人民政府颁发的白底单色印刷的结婚证也许是现存新中国最早的结婚证,据收藏者说,它比国家一级文物结婚证还早一年。
1951年4月,新中国颁布了《婚姻法》,订婚已不受法律保护。但展品中却有一张河南林县人民政府发的订婚证,显然是地方官员还没吃透《婚姻法》,干了一件违法的事。但是,当时民间仍流行订婚证,展品中有许多上世纪50年代的订婚证,只是没有政府大印。不过,自此以后,储老先生多了一种收藏品———单位为结婚双方开具的介绍信。结婚介绍信取消的时间并不太久。
上世纪50年代大城市的结婚证及订婚证与民国时的风格差不多,也很精美,只不过以谷穗、石榴、葡萄、红旗代替了燕子、鸳鸯、天使。1958年到文革前,画在结婚证上面的装饰又变成了耸立的高压线、炼钢炉、拖拉机。
上世纪50年代,一些地方结婚还要公证,有一张上海市人民法院出具的公证书可为证。婚姻文化中当然少不了离婚,展馆展出的有罕见的民国时的离婚证,也有上世纪50年代的离婚证。不知是哪个地方出具的离婚证明是一份三联单,像发货票。
方便“同居”把结婚证缩小
文革时的结婚证具有时代烙印。结婚证上没有当事人的相片,结婚誓言,而是毛主席像或最高指示,想想真让人忍俊不禁。当时还流行一种很小的结婚证,只有巴掌大小,那时男女住旅店同居一室必须出示结婚证(这规矩到上世纪90年代末才取消),可能为携带方便,才把结婚证“缩小”了。此前的结婚证都有4A纸大小,像奖状。
本报记者 林丹 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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