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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日,山西晋城市纪检委曝光了在春节期间出入高档消费娱乐场所的66辆公车的号牌。此次被曝光的66辆公车,涉及税务、银行、卫生、煤运、煤炭、电力、保险及县级人大、政府等部门和单位,其中警车9辆。
(《山西晚报》2月3日)
作为屁股下的腐败、“三公”消费之一的公车私用向来为公众所痛恨。前两年,浙江平阳县曾推出张贴标志的方式来公开公车身份。然而这招儿作用其实并不大,因为用车者可以方便地揭下标志。前不久,广州市政协委员则建议给公务用车装备GPS,但很快招致“超高”智商网民的“反唇相讥”——用车者如果拔掉电源那GPS不就瞎了眼吗?不难看出,许多地方对公车腐败的所谓整治,着眼点几乎全放在发现腐败上,似乎这才是公车腐败的“七寸”。
果真如此吗?至少公众的感觉并非如此。在学校、商场、酒店、景区等场所几乎随便就能发现公车的身影,一些地方也只能像山西晋城这样拍拍照曝曝光,别无他法;一些地方领导干部驾车违规原本应担心败坏形象,反倒大言不惭直接声张“我是×××”;一些地方的交管部门拿公车违章毫无办法,甚至还有这样的潜规则:上马路执勤必须熟记领导的车牌号……
既然发现公车私用的腐败踪迹并不是什么难事,按理讲,治理只要“药”到就能“病”除,可现实总是出人意料。许多地方治理公车私用的力度看似很大,从上到下,逢年过节都会下发类似红头文件,有的还煞有介事地暂时封存一下车辆。然而,不知是媒体嗅觉过于迟钝,还是现实中缺乏这样的实例,反正在形形色色的所谓治理真格中,很难见到有人因公车私用受到严肃处理,至于对领导的约束更是不尽理想。
曝光腐败现象如果起不到惩戒效用,反倒可能成为腐败知识的普及宣传。仅仅曝光并没有打到公车私用的“七寸”上,这一腐败行为的“七寸”不在于车而在于车上的人。“治人”就必须建立更为严厉的究责惩戒机制,一旦发现公车腐败就严肃查处用车者的责任,即便监督确有鞭长莫及之处,提高违规成本、加大惩戒力度还是可以对公车腐败形成较大的威慑。再说,严肃查处对公众监督也是莫大鼓励,如果公众监督的热情得到了充分激发,公车私用还敢像现在这般明目张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