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天津2月3日电记者王继然通讯员公轩各类公安行政审批事项,能当时办理的当时办理,能现场审批的现场审批,不能现场审批的原则上审批时限缩短一半。这是天津市公安机关为落实天津市委、市政府“保增长渡难关上水平”的要求,履行职责,服务发展出台的七项举措之一。
面对新的形势,天津市公安局党委认识到:“保增长”就要保卫好增长,依法履行职责,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渡难关”就要帮助企业和有关单位依法处理涉法涉诉问题,维护企业生产经营秩序。“上水平”就要加强公安机关自身建设,工作上水平,执法上质量,队伍上台阶,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基于以上认识,经过认真研究梳理,挖掘最大潜能,天津市公安机关出台七项举措:一是全面提升防范和打击违法犯罪能力,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二是进一步强化企业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在重点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建立警务室,加强维稳基础工作,及时处置治安问题和突发事件。三是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公安行政审批时限。四是调整户籍管理政策,放宽蓝印户口落户条件,拉动天津经济发展。五是依法保障企业发展,依法保护企业法定代表人。定期向企业通报打击经济犯罪工作情况,预防和减少案件的发生。六是不断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文化娱乐业健康有序繁荣发展。七是大力加强公安队伍建设,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社区,深入企业,化解矛盾,排忧解难,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