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注意到中央"一号文件"中对严格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出的要求,现在我们正抓紧修改和完善本系统有关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的措施,即将在本月20号左右召开的全省农业工作会议作出安排部署。”2月3日,河北省农业厅有关负责人告诉法制日报记者。
2月1日刚刚公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该意见明确提出,今年要严格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控,抓紧出台食品安全法,制定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配套规章制度,健全部门分工合作的监管工作机制,进一步探索更有效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实行严格的食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召回制度、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
近年来,河北省屡次出现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红心鸭蛋”事件、“三鹿问题奶粉”事件……一件件关乎百姓身体健康甚至生命安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使这个农产品丰富的省份广受诟病,“问题农产品事件”也向人们敲响了警钟———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已经刻不容缓。
据河北省农业厅这位负责人介绍,“三鹿问题奶粉”事件之后的2008年10月,河北省委七届四次会议在《关于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意见》中提出,要健全农产品标准体系,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严格产地环境、投入品使用、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全程监控,严格执行农产品市场准入、质量安全追溯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落实农产品生产、收购、储运、加工、销售各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责任,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中央“一号文件”的下发,必将对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据悉,为严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河北省将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力争甩开“问题农产品大省”的帽子,走出低谷。针对当前存在的农(畜、水)产品药物残留超标、种植和养殖中非法使用投入品及其他违禁物等突出问题,全面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切实规范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加强对种植、养殖过程中的农(兽)药残留和禁用药物、添加剂的监测。严厉打击在种植养殖环节或饲料生产过程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或禁用药物的犯罪行为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建立添加有毒有害物质或禁用药物及非食用物质的快速溯源机制,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建立健全对农产品中添加有毒有害物质或禁用药物的犯罪行为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监管的长效机制;加强对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诚信教育,完善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的投入品管理制度。
本报石家庄2月3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