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发现儿子刘敏(化名)死在租住房内,经法医鉴定,刘敏系中毒而亡。警方调查发现,致刘敏死亡的始作俑者正是楼下租户周兵(化名)。昨日记者获悉,新都区法院日前判决周兵犯过失致人死亡罪,从轻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去年10月4日下午,在新都区大丰镇铁路村某民房租住的周兵使用磷化氢(剧毒化学药品)为中药材杀虫,磷化氢从楼板裂缝挥发至二楼刘敏的租住房内,造成刘敏中毒死亡。日前,新都区检察院对周兵提起公诉。经被告人周兵同意,其父母与刘敏亲属达成民事赔偿协议,赔偿20万元。刘敏父亲向法院书面提出申请,请求从轻处罚周兵。
法院审理认为,周兵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但他认罪态度较好,能积极赔偿并得到了被害方的谅解,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来源:成都晚报 新都法 记者 袁钲钲 (来源:四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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