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2月4日电 (记者公磊、李京华)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外产业交流合作中心原副主任陈征伙同他人以“出国考察”“参加会议”为名,帮助11人办理临时护照偷渡到日本打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日前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判处陈征等4人2年至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现年52岁的陈征是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外产业交流合作中心原副主任,该中心与日本有人员培训方面的业务往来,能够组织中方企业界人员赴日研修或者参加会议。
2005年6月,陈征伙同他人组织赵某等3名与考察无关人员,以到日本参加“洋上研修”考察团名义进行偷渡。到达日本后,赵某等3人非法滞留在日本打工,后被遣送回国。陈征从中获利3万元。
2006年,陈征等人又以参加“环保会议”为名,采取同样方式组织刘某等8人偷渡到日本,其中4人被遣返回国,其余人员至今未归。
法院经审理认为,陈征等人为牟私利,组织他人偷越国境,其行为已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最终,法院一审判处陈征有期徒刑7年,其3名同伙也分别被判处2年至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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