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0年2月5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反对贪污盗窃、投机倒把的指示》。指示说:当前我国革命和生产形势“一派大好”,随着斗、批、改的深入开展,一个工农业生产的新高潮正在出现。但是,失败的阶级还要挣扎。
一小撮阶级敌人不仅在政治上伺机反扑,而且在经济领域里对社会主义也发动了进攻。这是新形势下阶级斗争的新动向。粉碎阶级敌人在经济领域里的进攻,是保卫社会主义的斗争,是全党的一件大事。必须把这场斗争看作如同打击现行反革命的斗争一样重要,一样要发动广大群众、大张旗鼓地去进行,一样要首长负责,亲自动手去开展一场反对贪污盗窃、投机倒把的群众运动,掀起一个大检举、大揭发、大批判、大清理的高潮,着重打击大贪污盗窃犯、投机倒把犯。同时,认真整顿财贸队伍。中央还重申:1.除了国营商业、合作商业和有证商贩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准从事商业活动。2.集市管理必须加强,一切按照规定不许上市的商品,一律不准上市。3.除了经过当地主管部门许可以外,任何单位,一律不准到集市和农村社队自行采购物品。不准以协作为名,以物易物。不准走“后门”。4.一切地下工厂、地下商店、地下包工队、地下运输队、地下俱乐部,必须坚决取缔。5.一切单位的经营管理和群众监督必须加强,建立与健全规章制度,严格财经纪律,堵塞漏洞。
(人民网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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