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文龙现已判囚,而澳门特区政府就忙于索回巨贪案中有关的巨额贿款。(图片来源:大公报)
中新网2月5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澳门特区政府入禀香港高等法院,追讨前运输工务司长欧文龙转移至香港的2.36亿元贪污所得资产,当中包括收藏于银行保管箱内的8000万元现金。不过,香港高院法官指出部分资产在其它地方,要求澳门特区政府再研究追讨范围,押后下周四再聆讯。
案件4日在高等法院开审,此案包括欧文龙及其妻陈明瑛、父亲欧荣光、胞弟欧文富、弟妇欧陈华彩其它同党和4间空壳公司共13名被告。
据代表澳门特区政府的律师透露,由于包括欧文龙妻陈明瑛在内的3名被告失踪,也有部分被告获撤销控罪,现时此案只剩下欧文龙及其父、胞弟、弟妇和3间空壳公司共7名被告。律师表示,由于众被告均选择不作抗辩,故此要求高院在被告欠缺抗辩状书下,实时颁令澳门特区政府胜诉。
高院法官最初表示,控方指称欧涉移走的2.36亿元款项,在书面陈词中并没有清楚列明计算方法,故此给予控方时间补交文件解释。控方补交文件后,法官说,她发现案中有部分资产包括物业等并非在香港,当中涉及英国及其它地方,因此对香港法院是否有权处理产生疑问,要求律师研究追讨范围,并要他们考虑是否要向其它地方法院提出类似申请,案件押后至2月12日再讯。
据入禀状称,欧文龙于2002年至2006年间,利用职权收取多间工程公司巨额贿赂,以换取欧文龙批给牵涉的投标工程项目,现时4亿元已被法庭充公。欧文龙利用其余被告,清洗贪污得来的巨款。其清洗方法为利用众被告在外国注册空壳公司,然后以公司名义,在香港包括汇丰、恒生等多间银行开设39个户口,分批存入贿款。虽然欧文龙并没持有该些户口,但实际控制权则在欧文龙手中。
另外,欧文龙以他人名义在香港开设两个保险箱,储存贪污得来现金、首饰和名表等达8000万元。入禀状表示,欧文龙利用其它被告,在海外银行如RoyalBankof Scotland in London、BarclaysBankPLC等开设近100个户口,透过早前在香港开设的户口,把该些贿款转往海外的户口以避过追查。
另外,欧文龙还透过香港公司购入英国伦敦一个价值7000万元物业等。据入禀状说,欧文龙已把约2.36亿转往澳门以外的户口。入禀状称,自2006年12月,澳门与香港的廉政公署展开联合行动,成功搜查涉及拥有欧的贿款的保险箱,并冻结了总值8000万元财物。
(责任编辑:马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