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4日讯原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外产业交流合作中心副主任陈征等人员,伙同专门从事出入境中介代理服务公司工作人员,以“出国考察”、“参加会议”的名义,非法帮助11人办理临时护照偷渡到日本打工,牟取利益。
记者今天获悉,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日前以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判处4名被告人2年至7年不等有期徒刑。
现年52岁的陈征原是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外产业交流合作中心副主任,该中心与日本方面有着人员培训方面的业务往来,能够组织中方企业界人员赴日研修或参加会议。工作中,陈征和该中心工作人员严军艳结识了专门从事出入境中介代理服务的北京龙马企业家服务有限公司日本商务部负责人张永胜和职员王兵。
2005年6月,张永胜和陈征、严军艳联系,组织赵某等3名与考察无关的人员赴日本,名义上是参加“洋上研修”考察团,实际上是偷渡。张永胜负责提供人员名单,并编造虚假的公司材料、工作单位及职务证明,陈征则负责与日方联系、获得邀请函,严军艳则主要负责为出境人员办理签证手续。赵某等人到达日本后,非法滞留在日本打工,后被遣送回国。张永胜、严军艳从中各获利1.5万元,陈征从中获利3万元。
2006年9月,陈征等人又以参加“环保会议”为名,采取同样方式,组织刘某等8名想到日本非法滞留打工的人员,于同年11月偷渡到了日本。其中4人后来被遣返回国,其余人员至今未归。张永胜、王兵从中获利9万元。
对于陈征等人的行为,法院认定,4人无视国法,为牟私利,结伙组织他人偷越国境,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一审判处陈征和张永胜有期徒刑7年,罚金7万元;判处王兵有期徒刑5年,罚金5万元;判处严军艳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罚金2万元。
据记者了解,宣判后,除严军艳外,其余三人均已提出上诉。
李松黄洁张济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