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乌鲁木齐2月5日电记者潘从武吴亚东记者4日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获悉,去年,包括涉众型经济犯罪、围绕社会热点问题发生的经济犯罪、危害税收征管秩序犯罪、地下钱庄犯罪活动在内的四类经济犯罪活动在新疆全区属高发性犯罪。
记者了解到,新疆全区涉众型经济犯罪从2006年开始活跃,目前已出现由经济相对发达地区向经济欠发达地区蔓延、由单行业领域向多行业领域发展的态势。从犯罪表现看,涉众型经济犯罪多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犯罪为主。2008年,新疆全区立上述两类案件47起,加上2007年未侦结的7起,共有两类案件54起,涉案金额1亿余元,涉及群众数千人。从处置情况看,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因形成原因复杂,经济违法与经济违规并存,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相互交织,查处和处置的难度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