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一老汉输液猝死
死者家属与卫生所达成赔偿协议
永泰县同安镇55岁的王老汉因为喉咙痛,去了一趟樟坂村卫生所,结果一去不回。等他的侄儿赶到卫生所时,老汉已经奄奄一息。在有关方面协调下,双方目前已达成赔偿协议。
2月1日中午,同安镇村民王老汉吃完饭后觉得喉咙有点痛,便骑上摩托车出门了。
下午1时多,王老汉的侄儿小津突然接到村民电话,说王老汉在卫生所不行了。等他赶到樟坂村卫生所,见到的一幕把他吓呆了:老王躺在病床上,嘴角鲜血直流,余医生正在对他进行抢救。过了一会儿,余医生说:“你们抬回去吧,病人没救了。”家属不知所措,就把老王抬回家了。“当时叔叔心跳微弱,我清楚记得,叔叔是下午2时01分断气的。”小津告诉记者。“你看,这就是当时输液的药瓶,我们保留下来了。”记者看到桌面上有一瓶氯化钠注射液,还剩一半多。
后来王老汉的家属找卫生所讨说法,“跟我没有关系,他原来有心脏病。”余医生说。
因为卫生所的护士是王老汉的嫂子,双方协商决定,卫生所赔偿王老汉家属6000元。
但王老汉的家属说,他们随后在外面听到一些风言风语,“他们说我们明收6000元,实际上却收了两万元。”家属们非常生气,4日下午,把6000元还给了卫生所。
小津告诉记者,在永泰县卫生局、同安镇的协调下,昨日零时,卫生所答应赔偿7万元。■本报记者 赵锦飞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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