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全力推动产权制度改革
本报讯(记者胡笑红)记者昨天获悉,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对古井集团原董事长王效金受贿案作出终审判决,依法裁定维持原审判决。此前,王效金受贿共计千万元,一审被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
终审维持原判
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1991年10月至2007年3月,王效金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原材料采购、合股经营、企业收购、企业经营、资金拆借、广告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或承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总额超过1000多万元,法院依法判处王效金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一审判决后,王效金不服,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裁定维持原审判决。
改制方案高票通过
随着王效金案的终审,持续近两年之久的古井风波算是画上句号。据了解,古井集团目前生产经营正常,2008年集团销售收入突破10亿元。记者昨天从该集团了解到,集团今年的发展规划是,通过产品战略和传播战略的调整,建立古井贡酒高档白酒的市场定位。
“当前,集团职代会已经高票通过了改制方案与职工安置方案”,集团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市政府的部署及公司实际,集团全力推动和实施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此次古井改制先实行全员身份置换,然后吸收管理团队、技术骨干、员工和投资合作伙伴、经销商、供应商等入股,实施股权多元化,最终实现国有股的全部退出。
更多精彩内容请登录京华网(www.jinghua.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