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济南2月6日电(记者王志)为健全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有效解决城乡居民临时性生活困难,山东省蓬莱市日前出台城乡居民临时困难救助办法,主要实行针对衣、食等方面的临时性救助和意外事故的突发性困难救助。
蓬莱市明确,临时困难救助的对象为城乡低保家庭、农村五保家庭、城乡低保边缘家庭(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0%之内的家庭),以及因遭受意外事故导致基本生活无法维持的城乡居民家庭。
蓬莱市规定,临时困难救助一般在每年12月份集中进行,突发性困难救助随时进行,每户每年救助500-30000元。临时困难救助实行市、镇(街道)、村(居)三级管理体制,对临时救助对象实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此外,蓬莱市还将对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的,每人增发20元参保补助金;城市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已享受政府90%补助的重度残疾人除外),未成年居民每人增发20元参保补助金,成年和老年居民每人增发100元参保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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