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宁2月7日电(马勇、吉哲鹏)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6日在西宁召开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规定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24小时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广大群众对违反“五个严禁”行为的监督和举报,并表示对违反“五个严禁”的人和事,一律严惩不贷。
针对少数法官受“请托说情之风”影响,利用职权办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这一突出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于1月8日制定并公布了“五个严禁”的硬性规定,即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
为全面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青海省各级人民法院将广泛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向社会宣传“五个严禁”规定,并在全省各级人民法院机关的立案大厅等显著位置张贴“五个严禁”规定和举报电话、邮箱,以及向当事人发放印有“五个严禁”规定的监督卡,聘请社会廉政监督员进行监督等方式,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今后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还将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定期向社会公布对违反“五个严禁”行为的查处情况,以便“取信于民”,鼓励案件当事人和广大人民群众对违反“五个严禁”行为进行举报,进一步促进全省法官和工作人员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公正廉洁。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24小时自动接听的录音举报电话是:0971-6163035;电子邮箱是:qhsfjjj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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