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结束后,李某表示现在已经更换了导师。但每次见到张某,就远远地躲着。
此案谁输谁赢,对于原告或被告来讲无疑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李某期盼着自己能够胜诉,这样就能够还自己一个“清白”,因为对于搞科研的人来说,有作假的污点就等于毁了职业生涯。
北京市教委及北大当然绝不会希望自己输。他们的代理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教育机构还是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来处理的,给李同学的处分并不重。希望她能珍惜机会,完成学业。”
在这起案件中,导师举报自己的研究生,无论其中是否存在所谓的“桃色”因素,一个有关师道尊严的命题已经展现在我们面前。
山东大学法学博士王林敏表示,导师是研究生毕业论文写作的第一责任人。从选题到开题再到论文提交,需要导师步步把关和指导。如若学生弄虚作假,导师有权退回论文,责令学生重做,无论如何也不应出现论文开题后再被导师举报的事情。
李某对记者表示,“我觉得正常的师生关系应该是互相尊重,老师不仅仅要学术上造诣很高,而且人品更应该优秀,好的老师应该学术与人品兼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