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资委纪委监察局和中央企业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案件看,三个特点比较突出:一是失职渎职比例较大。二是违反财经纪律案件形式有了新的变化,由私设小金库转向违规资本运作、拆借资金、违规担保等。三是商业贿赂案件趋于减少。
本报记者 辛红
国资委主任李荣融要求认真研究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可能出现的新情况,严格防止借重组、上市之机核销优质资产、混淆资产性质、稀释国有股权等利用各种非法手段侵吞国有资产的行为,切实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这是记者从最近召开的中央企业纪检监察会上获悉的。
监察部副部长郝明金同时强调,要严肃查办企业重组改制中隐匿、侵占、转移国有资产以及企业领导人员搞同业经营、关联交易的案件,查处领导人员个人决定大额度资金使用和重大项目安排、违规干预招投标等微观经济活动的违纪违法案件。
李荣融也有针对性地指出:要加强对央企在收入分配、职务消费等方面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坚决纠正收受礼金购物卡、投资入股谋利等违纪问题;要加强重点环节关键领域的监督检查,牢牢把住物资采购、招标投标、质量监督、项目验收等容易出问题的关口,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建设程序依法合规,杜绝商业贿赂,防止腐败行为,确保工程干得好、人员不出事,项目建设资金使用规范严格;要控制好内部风险,加强资金、采购、销售的集中管理,加强成本控制,加强对重要子企业的重大事项的管控,加强对境外资产的监管,有效提高集团控制力。
李荣融表示,当前,大多数中央企业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还没有建立,加强体制机制建设的任务还非常繁重。要加快推进中央企业建立完善规范的董事会,扩大董事会试点范围,健全董事会有效运作的制度体系,建立协调运转、有效制衡、规范运作的权力运行机制,并指导子企业建立规范的董事会。
据悉,集体决策制度的落实上,中央企业基本做到了决策民主、操作公开、过程控制、落实到位。国资委对80多家中央企业2007年1月至2008年8月决策的1.1万多事项统计,绝大部分符合程序要求。
但从国资委纪委监察局和中央企业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案件看,三个特点比较突出:一是失职渎职比例较大。二是违反财经纪律案件形式有了新的变化,由私设小金库转向违规资本运作、拆借资金、违规担保等。三是商业贿赂案件趋于减少。
据悉,国资委将适时开展对电网、电信、交通、装备、建筑、冶金、建材等领域中央企业承担重大项目进展以及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对投资决策、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建设管理、转包分包、设计变更、验工计价、资金拨付等关键环节加强督查,促进企业完善责任体系,防范违规违纪,确保项目优质、资金安全。
今后,国资委纪委监察局和中央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还将探索建立中央企业集中协调办案机制,逐步实行统一调配办案力量,并加强与公检法机关的沟通,建立中央企业跨区域协作办案工作协调机制。
本报北京2月8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