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火两次,是为了告诉老板
我这个保安,对你是多么重要!
□通讯员 北检 见习记者 陈翔
早报讯 “元宵节到了,我想和我的老板说声对不起,希望工友们能原谅我。”昨天,汤孝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不能为爸爸妈妈尽孝了。
去年,他因为保安工作表现“太出色”,反而失业了。因为老板说,治安好了,不再需要他了。
为了保住工作,汤孝浩在公司放了两把火,烧掉了老板8万元财物。他以为,这样可以证明他的“不可或缺”。可等来的,却是因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两把蹊跷的火
汤孝浩在北仑一家服饰公司做车工。公司宿舍治安一直不好,去年6月以来,员工物品屡次被盗。
汤孝浩年轻力壮,夜晚巡查宿舍的工作便落到了他头上。小伙子挺争气,除了每晚尽责巡查,他还写了不少“防偷秘笈”发放给同事。为此,他得到了一笔可观的夜巡补贴。
没多久,公司治安秩序明显好转。
汤孝浩觉得,当保安轻松,收入也不错,干脆做起了专职保安。
去年8月18日晚上7点多,公司车间悬挂的窗帘突然着火。幸好风不大,火很快被吹灭。
8月21日凌晨,老地方再次起火。这回着火的不是窗帘,而是车间内堆积的大量成品棉衣。一个多小时后,车间内报警器鸣笛,门卫才发现火势。
事后经清点,成品棉衣被烧毁大约600件,加上损坏的墙面、窗户、灯具和一些设备设施,公司损失至少8万元。
老板报警后,警方很快着手调查。汤孝浩站了出来:“是我放的火。”
老板大惊失色。
“你过河拆桥,对我不公平!”汤孝浩对老板意见很大。
原来,老板见治安秩序大有起色,撤了夜巡保安一职。
汤孝浩又委屈又生气,他要寄钱回老家,还要存钱结婚,夜巡保安撤了,这不是让他丢饭碗了吗?
放火是为了报复老板?“不是不是!”汤孝浩连忙摇头。“我只希望老板重视安全问题,这样我才有可能保住饭碗。”
外来工要学会与人沟通
法院审理后认为:汤孝浩放火故意毁坏公司财物,造成经济损失达8万元,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鉴于他自愿认罪,酌情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汤孝浩的老板重重叹了口气。他说,撤销夜巡保安是出于节约开支考虑,并非难为汤孝浩。“他一直在公司干得挺好。我没想到,他为了做保安辞了车工。他可以直接跟我说的。”
汤孝浩25岁,安徽颍上县人。读书不多的他很早就出来打工。和他的名字一样,汤孝浩十分孝顺。知道自己的行为触犯法律后,他说的最多的一句话,是“爸妈怎么办”。
心理咨询师吕飞岳说,汤孝浩放火的根源在于他不擅与人沟通。如果他敢于和老板沟通,说明自己的处境,而不是独自憋着钻牛角尖,就不会做出如此偏激的事。
企业老板不妨给员工更多关爱和尊重,多加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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