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青岛2月9日电(宋学春 刘振华)经济危机阴霾之下,企业在经济活动中偶尔犯了错怎么办,简单地一罚了之可行吗?如何才能更好地为企业创造和谐宽松的发展环境?山东省胶州市工商局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创新实施了先警示、后查处,先约谈、后处罚的“柔性执法”模式,实现了企业发展和执法服务的和谐共赢,行政违法行为不升反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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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部门"以罚代管"、"野蛮行政",在处罚前不对行政相对人进行提示,服务意识差,管制意识强,容易导致矛盾激化。行政关系不和谐已成为一个突出问题。”有专家对此忧心忡忡。一家企业的法人代表曾反映,个别部门有些执法人员不问青红皂白就罚款,被罚者稍有不从,便加重“罚码”,吓得企业没法安心经营。
“水柔却足以穿石。行政执法的根本目的在于维护秩序,决不是为执法而执法。行政执法行为的最优效果,应当是社会公众广泛认同并自觉接受。”胶州市工商局局长傅延森说,工商行政执法长期偏重处罚,习惯使用刚性手段进行罚款处理,缺乏柔性的事先防范、教育和事后回访,致使违法行为难以根除。
为改变这一状况,去年以来,胶州市工商局推行了分类分级执法、行政指导、到企业检查一把手审批等一系列制度措施,全面推行“柔性执法”模式。
胶州工商局法制科长高长玉说,在执法过程中,除对制假售假、商标侵权、食品安全、坑农害农、非法传销等严重违法案件外实行严管重罚外,对其他一般性违法行为,建立分类分级执法标准,将常见的市场违法行为分为无照经营等六大类,每一类违法行为又根据违法行为人主观过错、行为手段情节、危害后果、自觉改正情况以及人民群众关注程度,划分为二至六级,对应不同的类级,规定相应的执法程序、执法措施和处罚幅度。
“以无证经营为例,以前发现无证经营往往不管什么情况,都是"一罚了之",现在通过建立并实施分类分级执法制度,把无照经营也分成了恶意逃避、政策不清等几种不同的情况。这样最直接的好处是使执法行为更人性化,行政相对人更易接受。”高长玉说。不但让企业知道不能这样做,而且应该让其明白应该怎么做。柔性执法模式的第二项内容是推行人性化的行政指导。
据介绍,对有轻微违法行为或违法苗头的企业,工商部门不是简单粗暴地以罚代管,而是以“说理”的方式指导其改正。该局建立行政提示、行政告诫、行政建议、行政调解、信息发布五项制度,引入“说、劝、引、商、帮”等柔性措施,加强规范经营劝导。在日常监管过程中,利用注册登记、反不正当竞争、商标监管、广告监管、合同监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职能优势,通过《生产经营提示书》、《商标印制管理提示书》、《工商所约谈制度》等,采取教育、沟通、建议、提示、规劝等行政指导方式,指导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经营。
青岛怡航船务有限公司住所在地在市南区,在胶州开厂之后,是变更住所还是设立分公司?股东们有分歧。这样无证经营状态持续了一年多。“按照规定,这种情况最多可以罚1万元。”工商人员考虑到企业没有违法的主观故意,没有简单的一罚了之,而是帮助企业分析:住所地留在市南更利于公司发展,在胶州设立分公司比较适宜。像这样的行政指导,去年以来,胶州市工商部门共实施617次,真正当上了企业的“好参谋”。“当然,推行行政指导也有一个前提,即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自由裁量权内。如果法律规定要处罚,那就必须依法办事。行政执法行为不能违法。”高长玉说。
分级分类、行政指导之外,胶州市工商局还严格实行到企业检查“一把手”审批把关制。变过去“先查后批”,为“先批后查”,尽最大可能把因执法检查对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降到最低。“以前,接到投诉各工商所就可以直接到企业检查,现在必须得局长亲自批准才行!”胶州市工商局工作人员介绍。
该局规定:凡是到外资企业、市政府确定的重点扶持发展企业进行检查,必须报局长审批。常规性检查必须按规定报备并到市投诉中心领取《执法检查报备单》,对群众举报企业有涉嫌违法行为以及上级安排必须的突击性检查,也必须先报经局长同意后方可进行检查。未经分管局长批准或事先授权,并领取查封扣押通知文书统一编号,不得对企业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未经分管副局长网上审批立案,不得对企业登记信息进行网上锁定。办案人员在案件调查终结提出行政处罚建议时,必须对照案件当事人违法行为事实和情节,说明确定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的事实、理由和依据。通过实施由分权管理向集权管理制度,为企业营造了更加宽松的发展环境。
傅延森说,作为“柔性执法”的配套保障,胶州工商局对内则实施“刚性问责”。对损害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实刚性化问责,对责任单位责令限期整改、作出检查,并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对责任人则采取从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到离岗培训、取消执法资格、辞职、辞退等形式的处罚。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