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安2月9日电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张军、宋振远、刘健)陕西省府谷县近日召开县委常委会,决定免去高乃则、王乃荣、王万东、刘过门等4名“煤老板”的“县长助理”职务。从2008年6月“悄悄任命”到如今“仓促免职”,府谷县“煤老板县长助理”任期虽然只有8个月,但这起奇特的人事任命引发的争议却引人深思。
据记者调查,府谷县让“煤老板”当“县长助理”,其“政策依据”是2007年3月县里出台的《关于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暂行规定》。文件出台的目的是“为进一步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切实增加财政收入,推动县域经济实现跨越发展”。该规定有关条款提出,民营企业法定代表人被选为“县长助理”或“县委、县政府特邀经济顾问”有一个关键门槛,即纳税和为社会公益事业贡献在1000万元以上,后来这一门槛又“水涨船高”,提升到2000万元以上。
县委书记钱劳动认为,县委选聘“煤老板”当“县长助理”的决策,其正面效果十分明显。过去民营企业逃税漏税现象严重,这一政策出台仅一年,2008年全县地方财政收入较上年增加10余亿元。过去“煤老板”比谁的车好、比谁的房贵,县里通过引导他们从事公益事业,现在“煤老板”比的是谁对社会贡献大,谁给农村捐款多。
钱劳动说,民营企业家看重的不是物质奖励,而是精神鼓励和政治地位。对县委给他们“不脱产县长助理”这样的“虚名”,民营企业家感到非常自豪,为家乡、为社会出力的信心倍增。
迫于社会和舆论压力免去4名“煤老板”的“县长助理”职务后,府谷县有关领导也认为,由于此项工作没有明确的政策依据,仍处于摸索阶段,工作难免会出差错。县里表示将对选聘企业主当领导干部的“改革”进行认真反思。
专家:纳税人标准不能等同于公务员标准
针对府谷县让“煤老板”当“县长助理”的做法,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学教研部教授、北京市政治学行政学会原会长徐鸿武认为,不管脱产不脱产,老板兼任官员的做法都是错误的,不符合中央政治体制改革和行政体制改革精神。
徐鸿武认为,地方政府应对“煤老板县长助理事件”进行深层反思。府谷县以经济贡献作为政府干部选聘条件,将纳税人标准混同为公务员标准,将经济贡献与干部职位挂钩,搞混了政府官员与企业主的关系,容易滋生官商勾结与腐败。
中国传媒大学副教授王灿发认为,当前应警惕个人财富向公权力渗透的“金权化”趋向。与党政干部权力寻租的“权金化”贪腐现象相比,“金权化”的危害更为严重。
王灿发说,如何引导先富人群管理好个人财富,提高他们的“载富能力”,进而实现“先富”带“共富”,是资源富集区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新挑战,对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提出新要求。
专家认为,在个人财富、社会财富激增过程中,要想让公权部门保持公正廉洁,必须坚定不移地推进“政企分开”,坚定不移地打击各种形式的“官商勾结”。
陕西榆林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府谷县选聘民营企业负责人出任“县长助理”是不妥的、错误的。早在2005年,当地组织部门曾下发文件,规定县(区)不再设立“县长(区长)助理”职位。民营企业负责人贡献大,但不能以政府职位作为奖赏。
有关专家警示,变相的“新捐官现象”,要引起足够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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