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10日,因未交借读费,两个孩子只能在渝中区一小学教导处办公室,眼巴巴看着同学上课。(资料图片) |
义务教育借读费 换个马甲继续收
家长质疑:政策成了“空头支票” 校方叫苦:上面根本没拨钱
2月2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下发通知,义务教育阶段借读费2009年起取消;2月3日,重庆市法制办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重庆将执行这一政策,从本学期开始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借读费”。
“借读费”会否换着“马甲”来忽悠着家长?昨天是中小学报到第一天,果然有部分学校还是设立其他名目费用,来抬高非辖区户籍学生的入学门槛。
家长需自愿“捐资助学”
九龙坡建设二小两位家长同时反映,学校要收取750元的“捐资助学费”。
其中一位家长说,他老家在重庆,也在重庆买了房子,但孩子和自己的户口都在外地。孩子在建设二小上小学,按理说应是借读,上学期也是交的750元“借读费”。“听说‘借读费’取消还很高兴,结果还是要交。”这位家长说,昨天上午交的还不是“借读费”,而是什么票据都没有的“捐资助学费”。
孩子在沙坪坝杨公桥小学上学的张先生,也反映到类似的问题,750元的“借读费”,这学期也成了“捐资助学费”。
“我也捐了500元,孩子才报到名。”孩子在沙区嘉陵厂子弟学校的借读的一位家长称,自己从外省来此打工,每月收入一千多元。“我们生计都成困难,怎么可能自愿去捐500元钱?”这位家长说认为“借读费”只是换了个名称而已,感觉受骗了。
“我们不收‘借读费’,家长交的是‘捐资助学费’。”建设二小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捐资助学费是家长自愿的,也是政策允许的。
打折收“捐资助学费”
以前每学期交的借读费,学校现在要求一次性交后面几年的“捐资助学费”,并且一次交清可享受五折优惠。孩子在南岸区金山路小学上学的一位家长感到很为难。
“以前孩子按每学期交借读费,昨天开学,学校提出交今后几年的‘捐资助学费’,现在交优惠,本应五年交7500元,现在只交3750元。”这位家长说,自己是进城农民工,在南岸区府附近打工,不知道能干到哪一天。“哪天被辞退了,就可能回老家去上学。”
昨日上午11点20分,记者走进金山路小学时,学校过道、操场外还聚集着一些家长讨论这个“诱人”的捐资助学“折扣”。
该小学负责人称,学校这学期不收取任何借读费和捐资助学费。现在交的是下学期开始的费用,借读是短期的,可能就一学期、两学期,如果符合这个条件可不收费,但需要家长的相关务工证明,学籍也是暂时的;如果户籍不在该地,要长期在这里上学,比如要上五年、六年,这就不属于借读,带有“择校”的性质,就需要交“捐资助学费”。
期末成绩差助学费高
借读费不仅换了马甲,有的学校还将新的“捐资助学费”与学生上学期的期末分数挂钩。孩子在石盘小学上学的一家长反映,上学期只交了400元的借读费,昨天去报到,被要求交800元的“捐资助学费”,比上学期高出一倍。学校的理由是:孩子上学期末有一科考试成绩很差。
这位家长称,接受义务教育是公民的权利,这种将分数与捐资助学费挂钩实在不合理。
学校:无力承担借读生费用
昨日,记者采访了建设二小和金山路小学的两位学校负责人。两位负责人都表示,国家取消借读费是很好的政策,减轻家长的负担,作为学校也很拥护。
建设二小负责人说,义务教育按户籍所在地下拨学生教育人头费,比如建设二小的学生中,有1/3学生是非辖区户籍学生,这部分学生教育部门是不拨钱的,如果不收取借读费或“捐资助学费”,学校将无力承担这1/3学生的费用。
“我们也希望能出台相关的配套政策。”这位负责人说,比如取消之后“借读费”后,今后对户籍不在辖区的学生是否收取,具备哪些条件的学生不收费,收取这部分学生后,教育经费是否由国家补助等,都没有明确的说法。
南岸金山路小学负责人说,如国家没有配套政策,可能导致以下结果——学校可能拒收“借读生”,要么收取“捐资助学费”。不能将学生拒之门外,只有收“捐资助学费”来保障学校正常的运转。
日前,市教委总会计师邓睿表示,此前我市很多学校以借读费名义向学生收取的高额费用,实质为择校费、捐资助学费。他表示,小学和初中学生要坚持就近划片入学,家长要为子女择校只能去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不能收取借读费,也不准招收择校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国家规定收费之外进行收费均属乱收费,市教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此进行规范。 记者 何英 汤寒锋
记者手记》》
好政策为何遇尴尬
本是减轻家长负担的惠民举措,但在执行中,却遭遇执行尴尬,换个马甲成了“捐资助学费”。
“孩子在城里上个学实在太不容易了。”记者采访的几位家长,他们或是进城农民工,或在重庆做生意,一位家长的话让人辛酸,打工生涯可能一年或两年,运气好可能时间长点,孩子上学也像他们打工一样,四处打游击。
无论是“借读费”还是“捐资助学费”,均是户籍管理和教育资源不公平而引发的。用中国社会科学院一位专家的话来说,取消借读费是消除身份和地域歧视的举措,而现实是,没有后续配套政策的支撑,消除歧视的同时,家长付出的金钱没有减少,反倒感觉被忽悠了。
学校收“捐资助学费”似乎也没有错,上面不拨钱,教学要正常运转,成本费用不能单单靠学校补贴。
我们在出台这个政策前,能否将一些可能带来的后果有充分的考虑,比如,家长凭借哪些证明,可享受免费“借读”;哪些费用是家长必须交纳的,即使要交钱,也得让家长交个明白。同时管理部门也不能把所有问题往学校身上推,以减轻“家校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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