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河医药费无人愿支付
“聚德花苑业委会委员被人围砍”案追踪
新快报讯 (记者 曹晶晶 实习生 李雪)去年12月22日,海珠区聚德花苑业委会委员萧河被人围砍一案,在涉案人员落网后,小区业主曾提出由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以下简称“住保办”)的棠苑物业公司垫付萧河的医疗费用。
业主:棠苑公司应付费
春节之前,聚德花苑的很多业主得知案情真相是华鑫物管公司法人代表指使社会打手砍人,棠苑物管公司保安配合之后义愤填膺,有业主要求住保办立即出面说明情况,认为相关部门应吊销涉事企业的执照。2009年1月23日上午,业主们向住保办递交了《请求追究相关责任人等问题的报告》。报告上称:“据警方通报,棠苑公司的保安队长陆万恒利用工作之便,组织调配其他4名保安员利用当班时间,参与惨案的里应外合和协助行凶者逃逸。惨案不但发生在小区之内,且离保安岗亭仅10米,当时保安岗亭还亮着灯,但保安员却被调离了岗亭,可见棠苑公司是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为能使萧河得到应有且及时的康复治疗和解决后顾之忧,我们要求贵办的棠苑物业公司垫付医疗和康复费用,以及适当的精神补偿。”
据记者了解,萧河已经于年前出院,但每日必须去广医二院做物理治疗,每次治疗的花费都超过百元,长此以往,对萧河来说是沉重的负担。“我要求棠苑公司垫付医疗费,除了经济负担重之外,更在乎一个“理”。过年之前,棠苑公司曾经送来了3000多元的职工捐款。但萧河认为棠苑物业公司的员工有责任就应该由公司承担医疗费用,让职工捐款并不合适。
住保办:没有法律依据
对此,住保办在复函中表示,他们强烈谴责歹徒的暴力行径,对于萧河的受伤深表同情,并愿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职权范围内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害人的赔偿责任应由相关责任人承担。鉴于该案已涉嫌违法犯罪,须等待公安、司法机关的处理结果。但截至目前,未发现住房保障办公室与本案有任何关联。鉴于此,住房保障办公室为萧河垫付医药费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对此,萧河表示业主提交的《报告》上是要求“贵办的棠苑物业公司应该垫付医疗和康复等费用”,并非作为行政部门的住保办。萧河表示,对于这份《复函》,他们将考虑提出行政复议。
案情回放
为小区维权遭围砍
2008年12月22日晚11时许,海珠区聚德花苑小区业委会委员萧河返回住所时突遭5名彪形大汉持刀棍围砍,萧河左腿筋被砍断。据悉,萧河是聚德花苑小区维权积极分子,今年53岁,在近日的业委会选举中以最高票当选业委会委员,牵头成立了小区的新业委会。据涉案人员供认,该案是由华馨物管公司法人代表陈安出资雇凶,并由小区原物管棠苑物管公司保安队组织配合,雇佣5名社会闲散人员直接实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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