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02-11 03:15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进入论坛 手机读报
本报讯2月8日,临汾尧都区地税局出台《对未达起征点个体经营户管理的实施意见》,对未达起征点的个体户涉税事项进行了规范性规定。
尧都区地税局对未达起征点的个体户采取“免征不免管”的办法进行管理,确定了认定条件的范围和经营路段,要求基层税务所实地进行摸底排查、造册登记,区税务局进行监督检查。意见规定对不达起征点的个体户停止征收各项税费,严格按有关规定供应发票。通过这些措施地税部门将充分发挥税收调控作用,帮扶困难群体,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吴惠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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