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10日讯记者王斗斗全国集中清案活动领导小组今天召开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督查工作动员会议,决定派出7个督查组,对部分省、市、区的集中清案活动进行阶段性督查。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强调,要通过督查,进一步了解掌握各地开展集中清案活动的组织实施和工作进展的真实情况,督促各地、各部门正确把握工作要求,切实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开展集中清案工作,确保清案活动取得预期的效果。
根据各地上报的统计数字,截至2009年1月31日,全国累计执结有财产案件196436件,占有财产积案总数的59.58%,累计执结标的额约1894亿元;全国共执结重点案件79028件,占重点案件总数的35.72%,清理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王胜俊提出,这次选派中央纪委、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的领导担任组长,组成了7个督查组,分赴十三个省、市、自治区进行督查,进一步了解掌握各地开展集中清案活动的组织实施和工作进展的情况,督促各地、各部门正确把握工作要求,切实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开展集中清案工作,确保清案活动取得预期的效果。
王胜俊强调,督查组要对集中清案活动涉及的各项工作进行全面督促检查。具体包括以下六方面的内容:一是清案工作的准备、部署、实施的基本情况。二是对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挂牌督办案件的办理情况。三是执行联动机制的建立与完善,与有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规章制度的建立,有无创新经验等情况。四是执行信访案件的清理、交办、落实,解决执行信访工作的具体措施等情况。五是各地清案活动中好的经验、存在问题和提出的相关建议。六是根据了解和掌握的情况,提出下一步工作的指导意见。
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周本顺主持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王其江等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