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艾滋针头扎伤起诉地坛医院
本报报道 昨天,29岁的河南人席先生与地坛医院的代表对簿公堂。去年3月17日让席先生经历了一场噩梦:由于一名护士疏忽,一枚刚刚给艾滋病人抽过血的注射针头坠落后扎中席先生脚面。
昨天上午,席先生带着家乡两名律师出现在朝阳法院法庭上,这名年轻人不满30岁,但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苍老许多。庭上,席先生进一步申明了诉讼请求,他认为地坛医院由于自身原因引发严重事故,且事后处理并不能让自己满意,要求地坛医院公开赔礼道歉,并索赔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12.85万元。
此外他还要求法庭向地坛医院上级主管机关发出司法建议,责令其进行整改,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保留如果其今后感染上艾滋病可以另行起诉的权利。
原告席先生单位的领导陈先生作为证人出庭,对3月17日当天发生的情况进行说明、作证。
陈先生说,事发当天,他因工作上的问题正好到地坛医院找席先生。“当时一名护士给一名已经双眼失明的女艾滋病人抽完血,然后从席先生的身边经过,她手里的托盘不小心发生倾斜,针头带着针管掉落,正扎在席先生的脚面上。席先生自己把针头拔出来,脚面流了一点血,之后护士给他擦了药棉,又帮他挤血。”据证人说,扎到席先生脚面的针头带着一尺长的针管,而针管里又满满一管血。原告席先生说,自从被艾滋针头扎伤后,他承受了巨大的精神压力,一直没再工作。而观察期间的大量服药,对他产生了恶心、眩晕、脱发等副作用。
不过地坛医院方面的代表对此进行了反驳,一名代理人称,误伤席先生的只是针头,没有带血的针管,而且席先生不能算是被扎伤,原因是席先生的脚面当时未出血,接着这名代理人解释了“目视出血”和“无目视出血”两个名词。他说:“这个词在医学专业概念上是不同的。席先生当时在护士的挤压下脚才出了血,而且很少,不足0.5毫升。”“这种染病的危险性比目视出血低很多。”之后他又补了一句,“他是幸运的。”这句话音刚落,法庭上就传出了旁听者的笑声。
地坛医院的代理人还态度强硬地表示,由于席先生躺在位于病房过道处的简易床上睡觉,护士只能侧身开门,结果导致针头掉落。且席先生未经医院允许,擅自在病房内支床,因此医护人员不存在过错。另外,在事情发生后,医院已对席先生进行了免费治疗,经检测HIV均为阴性。“可以肯定席先生并未感染艾滋病。”
对此席先生反应激烈,声音颤抖,甚至在法庭上对方发言时举手大声说——反对!他说事发前他已在地坛医院陪床近一个月。他睡的简易床本来就放在那里,医生也是允许的。但地坛医院表示,简易床并非医院提供,护士长还曾多次提醒他搬出病房。
休庭后,法庭给予双方20天的举证期,并确定了下次开庭的时间。
案件回访:去年3月17日早6时左右,地坛医院的护士魏某在给患有艾滋病(呈阳性)的病人抽过血后,不慎将携带有艾滋病毒的注射器针头掉落,刺伤了席先生的右脚外侧面。地坛医院让席先生留院观察一个月,之后让他回老家南阳再观察半年。在此期间,席先生先后来京进行了五次化验,结果都呈阴性,证明未被艾滋病毒感染。
■摄影/本报记者 袁艺
对话当事人
记者:还能回忆一下你当天被扎伤后的心情吗?
席先生:我记得当时被扎到后特别疼,那个护士也急了,忙着帮我消毒,说扎你还不如扎我自己呢,我脑子嗡的一下,跟她说你说这还有什么用。我那一天全身都是麻的,而且感觉所有医护人员都躲着我。每次等待化验结果的时候最痛苦,我感觉自己要被判死刑,生和死就跟赌博猜大小一样。
记者:你都有哪些家人,他们知道你的事情吗?
席先生:我有父母、妻子、孩子,一年多来我一直瞒着他们,每次来北京都是偷偷来的,就说自己身体不舒服。
对话地坛医院
记者:现在能确定席先生确实没有感染上艾滋病吗?
医院代表:一般情况下,艾滋病毒在体外3秒钟就死亡了,与性行为和输血不同,这种被扎伤感染的几率很低。从目前的医学理论上,艾滋病毒如果感染,3个月到6个月就会成为携带者,化验就会呈阳性。现在可以确定地说当事人没有感染艾滋病毒。当事人的家乡也是艾滋病高发区,我们不能保证他一辈子,所以以后万一他染上艾滋病,我们不负责任。
记者:医院有没有想过对他进行精神上的抚慰?
医院代表:我们试图做过,但没有谈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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