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湖北省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熊振林杀人一案。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何店法庭庭长李品德,并没有像太多人那样赶去旁听,他只是默默看着手机中的一条短信,心情却久久不能平静。
就在半年前,他曾审理熊振林和其前妻刘季华离婚一案。
2008年5月,熊振林的前妻刘季华向何店法庭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称不堪忍受熊振林的虐待。受案后,李品德觉得,他们二人从当初的相濡以沫到现在的反目成仇,其中必有原因。经过调查了解,李品德认为,主要是熊振林发财后重男轻女的思想抬头,一直想生一个男孩好传宗接代。
为此,李品德一次次给熊振林做思想工作,通过调解,刘季华撤回了起诉。
2008年9月,熊振林向法庭起诉要求离婚。这时,李品德也听说了一些关于熊振林的风言风语。李品德找到刘季华,征求她的意见。刘季华说,熊振林已经找到要和他结婚的人了,希望解除这段痛苦的婚姻。鉴于双方一致要求,李品德予以调解离婚。
离婚后,刘季华给李品德发来一条短信:李庭长,你好!感谢你们帮助我解除了那段痛苦的婚姻,我的生意已在营业中,我虽然辛苦点、累点,但我觉得还是心情舒畅些,只不过他像条疯狗一样,经常来纠缠我,说我夺了他的生意,迟早他要把我砍死。我想他这种恶魔迟早是要遭到法律的制裁的。你们什么时候转到洛阳镇来,到我家来做客吧,我真的非常感谢你们。
由于年底案件太多,李品德一直没来得及过去看看。只是,这条短信一直存在他的手机里。
从熊振林杀人事发,到9日的开庭,李品德一直在琢磨些事情。
“尽管我尽到了自己应尽的责任,但熊振林杀人后,更感到自己肩上的责任重大。”李品德说,作为基层人民法庭,一头连着千家万户,一头连着国家法律,是矛盾纠纷的第一道司法防线。群众利益无小事,只有在维护稳定中注意调处“小纠纷”,在审判中注意判好“小案件”,在管理中注意整改“小隐患”,在服务群众时注意做好“小事情”,在队伍建设中注意解决“小问题”。从五小做起才能防患于未然,避免更大的纠纷,促进社会和谐。本报记者胡新桥本报见习记者余飞 本报通讯员 雷斌(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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