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今日上午在国台办新闻发布厅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
我们注意到台湾方面表示,世界卫生组织接纳台湾参与《国际卫生条例》的运作,在技术层面是一项进展,也是相关各方努力多年的结果,请问发言人对此有何评论?谢谢!
范丽青:
《国际卫生条例》是防范疾病传播的重要国际法律文书。
我们高度重视《条例》的实施,于2007年宣布《条例》适用于中国全境。在此基础上,中国政府与世卫组织秘书处协商,就《条例》适用于台湾地区做出相关安排。这表明,我们对全球防疫是高度负责任的,在解决台湾同胞关心的卫生健康问题上是诚心诚意的,采取的积极举措是切实可行的,台湾卫生专家从世卫组织获得技术信息的渠道是畅通的。
(责任编辑:李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