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通报信阳市国土资源局、景德镇市民政局违规建房问题
中央台消息:去年以来,中央纪委会同国土资源部、河南省纪委监察厅严肃查处了信阳市国土资源局违规集资建房问题,江西省纪委监察厅、景德镇市纪委监察局严肃查处了景德镇民政局领导干部违规参与集资建房问题。
经查,2006年3月,信阳市国土资源局利用该局干部职工集资建房之机,为该局领导建成11套带有顶层阁楼的“联体别墅”,每套建筑面积243平方米。信阳市国土资源局在集资建房中,违反国家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政策,违规出让土地;集资建房面积严重超标准、集资建房对象超范围,特别是11名局领导(包括退休干部)均不符合集资建房条件;违反建设工程规划施工,为局领导住房都增建了一个面积103至115平方米不等的院子,等等。河南省纪委监察厅和信阳市纪委监察局对此作出严肃处理:分别给予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信阳市政府原副市长马林青行政记过处分;给予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信阳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局党组书记熊传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党组免去局长、党组书记职务;给予信阳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副书记胡敏,副局长董元成、曹晓林行政警告处分;对违规所建住房,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纠正处理。
2005年 6月,经江西省景德镇市政府批准,景德镇市民政局下属单位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为该市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开工建设30套“联体别墅”。2005年8月,景德镇市民政局领导干部借机违规参与集资建房,擅自决定以每平方米1000元的集资建房价格将8套建筑面积为255.3平方米的“联体别墅”配售给局领导班子成员、将5套建筑面积为224.6平方米的“联体别墅”配售给市军休所工作人员。景德镇市委和市纪委监察局对此作出严肃处理:给予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市民政局原党委书记、局长高坤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按有关程序免去其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职务;给予不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并违规参与购房的市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汪小玲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市军休所所长吴勇行政记过处分,免去所长职务;责令市民政局将干部职工违规所购住房全部退出。
通报指出,信阳市国土资源局、景德镇市民政局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建房,问题严重,影响极坏。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从这两起案件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通报强调,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意识,时刻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带头遵守国家住房制度有关政策规定,带头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坚决做到不超标准建房、多占住房;不违规组织建设和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不违规参加和组织集资合作建房;不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在商品房买卖置换中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或以劣换优、以借为名占用他人住房;不为配偶、子女、亲友在建房购房上谋取不正当利益。
通报要求,有关只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不得利用本部门职权便利,在住房上谋取不正当利益。各级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建设、规划、房管、财政、审计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制度办事,对建房的立项、土地使用和出让、建设规划和施工、资金使用、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办理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依规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的,绝不乱开口子、送人情、搞变通;对已发现的问题,要坚决纠正,不搞下不为例。要坚持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对把关不严、违规审批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通报强调,要加强对住房政策和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领导干部在住房上以权谋私问题的专项治理力度,对无视规定、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要针对暴露出来的问题,举一反三,查找制度和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不断健全有关制度。要把领导干部住房情况列入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实行分级负责,建立严格的领导干部建房、购房报告和备案制度;不断拓宽社会监督渠道,注重发挥群众监督和新闻媒体监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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