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11日讯记者姚芃记者今天从国家工商总局了解到,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2009“红盾护农行动”已全面展开,整个行动中关于突出四个重点、完善和落实四大制度的部署引人注目。
据介绍,按国家工商总局的要求,“红盾护农行动”以突出重点地区、重点品种、重大案件、重点农时为着力点,把农资主产区、农资主销区、农资案件高发区作为检查重点;把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具、农膜等农业生产必需的农资作为检查重点;把影响面大、对农业生产危害严重的案件作为重点;结合春耕、夏播和秋种等重要农时季节,认真组织开展“红盾护农保春耕、保夏播、保秋种”三次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确保农资消费安全。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进一步完善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制度,预警制度,不合格农资商品下架、退市制度,全面建立农资商品质量可追溯制度。
在今年的行动中,国家工商总局特别强调认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办案程序,严格规范执法。